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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、淘天、腾讯、抖音、拼多多等国内 81 家电商平台签署保护知识产权自律公约
发布日期:2024年09月24日次
9月20日,市场监管总局举行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自律公约》(下称《自律公约》)集中签约活动,淘天集团、拼多多、抖音、腾讯、小红书、京东、得物等81家平台签署公约。
《自律公约》主要细化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平台投诉规则,要求平台建立便捷、畅通的维权解答通道,及时审查投诉证据,并在维权页面统一公布。
假冒侵权一直是电商平台的头疼问题,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也是平台和监管部门近几年的合规重点。2022年,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开展了“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”,打击“三假直播”(假人气、假优惠、假商品);今年4月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“守护知识产权”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》,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行动。
细化一系列维权规则
在2021年《中国网络假冒盗版问题新进展:立法、案例与实践》中,中欧合作的知识产权项目IP Key指出,打击假冒盗版仍是挑战。挑战一方面来自直播带货这一新场景,许多电商平台还没能采取有效措施;另一方面,虽然电商平台大多建立了侵权投诉系统,但像电子邮件这样的投诉,花费时间长,处理不够有效。
本次推出的《自律公约》共十条内容,重点则放在权利人的一系列维权规则上。
《自律公约》首先提到,平台要建立畅通的侵权通知受理渠道,可以包括平台的在线投诉系统、投诉受理电子邮箱、投诉受理信函等地址。
在投诉证据上,在权利人维权页面,平台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据清单要求,并及时完成权利人的证据审查。而平台内经营者可以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证据,平台将此转送给投诉人。如果平台认为投诉证据足够充足,需要采取合理的必要措施,包括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自律公约》尤其强调了平台和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。比如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侵权案件,平台需要提供数据资料。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者异常名录的,平台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商户,及时更新资质证照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
《电子商务法》规定了平台治理侵权的义务,比如第四十五条规定,如果知道商家侵犯知识产权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,平台需要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。此次《自律公约》是对《电子商务法》的进一步细化。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通过组织各电商平台签订公约,希望能督促各大平台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义务,打击侵权假冒行为。
目前签署了《自律公约》的电商平台共81家,基本覆盖了消费者日常使用的应用。现场签约的有京东、淘天、腾讯、抖音、拼多多、小红书、盒马、得物等23家平台。
存量竞争,多个平台强调经营质量
事实上,近几年,打击假冒侵权商品一直是平台和监管部门的合规重点。到场的公司中,淘天集团、抖音、腾讯、拼多多介绍了如何治理侵权问题。